行政法案例分析(行政法案例分析)

2023-10-24 14:17:35 体育知识 清华老弟

行政法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学校行政科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学校行政科是学校的行政机构,它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类,因此它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行政法两个案例分析

1、在本案中,学校行政科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学校行政科是学校的行政机构,它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类,因此它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2、案例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理由是针对的对象特定,直接确定相对人权利义务。如指定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排除了乙、丙、丁三家。适格被告有市 *** 、市工商局和卫生局。

3、依法行政原则分为两个子原则:(1)法律优越原则,即行政行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2)法律保留原则,即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

4、属于行政纠纷。存在。相关法律规定,警察在下班期间如果遇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干预制止,打击违法犯罪。存在,徐某属于公务行为,行政主体是徐某所在的交警大队。不存在。

5、案例2 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的原则 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的蛋糕,李某蛋糕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这一行为被某工商所查获。

司法考试行政法案例分析大全2

答案及解析:BC 《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 *** 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 *** 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 *** 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 *** 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 依《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2款,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新属可提起复议申请。(3) 《行政复议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主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超出了《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不符合有关要求。

如不能返还原物,可按当时的市场价格作价赔偿)。「解析」[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II条、第27条/第54条。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4条。

属于行政纠纷。存在。相关法律规定,警察在下班期间如果遇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干预制止,打击违法犯罪。存在,徐某属于公务行为,行政主体是徐某所在的交警大队。不存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案例分析题归纳

1、市公安局的复议裁决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市公安局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

2、(1)市公安局是被告。因为它变更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乙是对变更后的裁决不服。(2)县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均享有管辖权。

3、行政处罚缺少必要证据,说明公安局没有查清案件基本情况和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就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可以依职权予以撤销。

4、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5、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确定时效有三个时间点,一是行政行为作出之日,二是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三是当事人被告知诉讼权利之日,当然最长时效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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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要点:西蒙的观点“管理就是决策”,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但是他主要是从强调决策在管理过程的地位和作用这一角度来讲的,也是不无道理的。

从行政组织方面看,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缺乏科学依据,缺乏明确的权力和职责和划分,纵向管理层次多,横向管理职能交叉,造成机构臃肿、层次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

本案例中,学校内部的“行政”仅指学校对教学及日常事务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管理活动,是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同于行政管理学意义上的“行政”。 当然,张某提起的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调节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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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学校行政科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学校行政科是学校的行政机构,它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类,因此它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1)行政诉讼原告是达隆公司,被告是市工商局。因为达隆公司是受处罚人,所以达隆公司是原告。行政复议决定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为被告,所以市工商局是被告。

随题解析:(1)上述处罚中,对包某作出2万元的罚款和吊销执照的决定,需要告知包某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即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除非包某放弃听证。

案例一公安机关行使的是侦查权而非行政权,所以公安机关的行为属于广义的司法行为。对此行为的合法性公民不能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扣押货物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本案中涉及的行政主体有三个,分别是垂岗乡 *** ,县供电局,垂岗乡变电所。行政主体它本身是个学术术语而非法律术语。至于什么是行政主体,学术界有争议。

违法。未经法定程序作出负担性行政行为。2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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