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根据法定的方式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和后果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一般会产生特定的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
非要式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的对称。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作出的法律不要求必须有一定行为方式的行政行为。其行政行为的方式无论口头、书面,只要能表示意思即可。
非要式行政行为的规定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行政行为的具体形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各种形式的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指的是法律对某些行政行为采用特定的形式有专门的要求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指法律对行为形式不作专门要求的行政行为。
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是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法律分析: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的法定形式和遵循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非要式行为则指不要求采用特定的形式和一定的程序,而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任何形式都能成立的行为。
1、法律分析:(1)要式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如票据行为就是法定要式行为。(2)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而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形式成立的法律行为。
2、要式行政行为的规定(一)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3、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的法定形式和遵循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比如,合同法中规定的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须采用书面方式,是要式行为。
4、法律分析: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的法定形式和遵循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非要式行为则指不要求采用特定的形式和一定的程序,而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任何形式都能成立的行为。
非要式行政行为举例:如治安管理处罚中的口头传唤,无使用书面的传唤证的要求。
非要式行政行为一般适用于下列情况:(1)情况紧急,来不及采取某些必要的形式;(2)行政行为的内容简单,对相对人的权益影响不大,或没有影响,无须在形式或方式上要求等。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这是基于行为适用范围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划分。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是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六)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1、法律分析:按照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可以将行政执法行为划分为行政处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按照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来划分,行政执法行为分为要式的行政执法行为和不要式行政执法行为。
2、罚款、没收财物必须是要式行为,行政机关必须作出正式书面处罚决定,并要开具罚款、没收财物的单据。罚款、没收财物单据只能由法定部门制发,其他任何个人、组织都无权印制。
3、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
4、行政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 未构成犯罪 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5、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