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 深圳 、珠海、厦门、汕头和 海南 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
1、四川公务员差旅费住宿标准根据四川省 *** 颁发的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差旅费住宿标准分为三类:根据地区划分的标准、星级酒店标准和权证明细化标准。
2、法律主观: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 行政 机关事业单位 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
3、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或各地定点接待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以一般情况下的住宿费标准为例,每人每天应该在180元左右,但对于特殊情况,如前往偏远地区等,可以适当提高报销标准。此外,对于住宿费超过标准的情况,一般需提供相应的发票和证明,方可申请超标准报销。
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40元调整到60元。 局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到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
差旅住宿费2016年5月开始实施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
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区由16元提高到3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般区计发伙食补助费)。
报销标准:部级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
1、根据新标准,部级官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为每天800元,司局级官员为每天460元,其他人员为每天350元。在陕西省内出差的员工可在规定标准内报销,并附上明细表。
2、(三)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或标准间住宿,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凭票报销,超过部分自理。(四)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所有人员出差超过一个月并不能提供住宿费发票的,报销时需提供出差单位加盖公章的说(证)明一份,出差补助视情况予以补助或不补;若无证明,取消出差补助。
二类地区:一类地区以外的其它地区 国外出差发达国家每人每天补助120元(RMB);一般国家每人每天补助80元(RMB); 香港、***地区每天补助80元(RMB); 国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一类地区35元;二类地区30元。
法律主观: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
公务员住宿费为330元,动车二等座,伙食补助100元/天,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
法律主观: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 行政 机关事业单位 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
法律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之一条 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
公务员住宿费标准是根据不同地区和职级划分而定,一般情况下是每人每天180元左右。公务员出差旅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报销,并需提供相应的发票和证明。需要注意的是,虚列住宿费等违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