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合同终止 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四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之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4、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二;第三是关于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第四是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所以,当前合同法总共时有四个司法解释。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条 【技术合同无效】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1、法律分析: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1999年12月1日由更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
2、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签订、履行合同等事项而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因上述事项而提起的诉讼。
3、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的出台,标志着 *** 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进一步加大。
没有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三方协议是否固定书面以及一份或两份并不会必然导致无效,一般不影响法律效力。
①《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禁止经营的规定,属于违反强制性规定。
由此可见,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并不当然无效。
因此,实践中有不少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在制定合同法的过程中,对于合同的形式有不少意见,归纳起来有两种。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法应当规定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合同容易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