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人民 *** 外事办公室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黑龙江省人民 *** 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5年3月27日省 *** 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7日起施行。
2、取消236项行政权力事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下放13项、委托2项行政权力事项。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3、《黑龙江省人民 *** 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5年7月7日省 *** 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5日起施行。
4、《黑龙江省人民 *** 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省 *** 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21日起施行。
5、各地、各部门要依据《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加强对取消、下放、委托、属地化管理的权力事项的规范化管理。 本决定自2022年4月19日起施行。
6、《黑龙江省人民 *** 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13年9月9日省 *** 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9日起施行。
1、《黑龙江省人民 *** 关于再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7年3月20日省 *** 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6日起施行。
2、《黑龙江省人民 *** 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省 *** 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21日起施行。
3、《黑龙江省人民 *** 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5年3月27日省 *** 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7日起施行。
4、《黑龙江省人民 *** 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5年7月7日省 *** 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5日起施行。
5、《黑龙江省人民 *** 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已经2014年8月20日省 *** 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25日(注:具体时间为公布之日起30日后)起施行。